9日,《2013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办法》正式对外公布。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三学生证明;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统一报名日期为2013年4月11日至4月26日;补报名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至16日。全市每个区县均设招生考试报名点,考生可就近按照相关手续进行报名,填报志愿。
招生入学考试参照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要求进行。招生入学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分为450分。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学校录取依据之一。
此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2013年3月底之前在“上海招考热线”上公布2013年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报名点、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招生信息。同时负责编印《2013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手册》,并会同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向符合招生条件的随迁子女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