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2013年滕州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已经确定,市教育局专门发文要求各镇街教委办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上课或自习,更不允许教师有偿家教。
据了解,滕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于1月28日(腊月十七)放假,普通高中于2月4日(腊月二十四)放假,春节后的开学时间均为2月26日(正月十七)。
市教育局要求各镇街教委办和学校在寒假期间要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规范中小学校的假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此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切实为学生减轻负担。同时,要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