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召开的全区2013年度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内蒙古对双语授课普通高中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至此,自治区所有双语授课中小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
据了解,自治区将继续完善民族教育助学体系,对学前教育双语授课儿童实行保教费减半收取政策和补助生活费政策,保教费免收部分由当地财政予以补贴,生活费补助标准和所需资金由各盟市规定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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