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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招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4 17:56:33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日期为6月12日、13日两天。据了解,今年省公办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至少达到50%。保送推荐生录取率不低于75%。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近年来,我市按照科学、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分类考试、双向选择、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形成了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素养的新局面。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事业第十二五个五年发展规划》,优化育人模式,推进高中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现就2012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中考中招工作的指导思想

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的考试与招生制度,必须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为主题,坚持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有利于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有利于普通高中教学与职业高中教学协调发展为原则,确保中考中招的公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2012年中考中招工作的具体事项

1.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适度扩大或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充分满足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地高中段学校的需求,确保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在98%以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按普职基本相当的原则,总体上按1:1比例编制。2012年全市要分类控制好普通高中学额,全市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为48人。基本符合申报条件,在近二年欲申报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普通高中学校,班额应控制在40人以内。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为40人。今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招生。学业考试对象为在甬就读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习,必须考虑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的衔接,因此非本省户籍(港、澳、台学生除外)的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但可报考我市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2.高中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依据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关注学生长远的发展潜能;既依据学生能力的总体表现,又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改革评价内容,增加试题的能力评价权重。努力探索科学的评价工作,严格依据新制订的省学科《课程标准》,认真落实《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2010〕160号)要求,减少考试内容,改进命题模式。以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学业考试命题和试卷质量测评的依据,各学科考试范围原则上以初中毕业学年度的内容为主,有些学科适度涉及初中阶段其他年级的部分内容。严格控制试卷难度,所有学科难度系数不小于0.70。正确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死记硬背的试题,适当增加部分学科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的缩写)类试题的权重,适度渗透到更多的考试学科,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提高命题的效度、信度,提高命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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