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_招生简章-查字典中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您现在的位置中考网 > 广东省 > 佛山市 > 中考报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佛山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4 17:56:19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内容摘要:

考试时间:2012年6月17至19日

关于印发佛山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佛山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根据《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佛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为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现就我市2012年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统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中学办学水平和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人才,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途径,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进行。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和对各区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协调和指导;区教育局负责编制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严格控制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并由市、区招生部门按管理权限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东西两冀与粤北山区春季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佛教招〔2012〕16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在禅城区和南海区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由区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在东西两冀与粤北山区生源地实施春季招生,确保“双转移”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试点春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未完成部分可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继续使用。凡因生源问题需调整招生计划的,须经区、市招生计划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招生部门调整。

㈠ 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方案的复函》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是:

⒈ 普通高中学校

佛山市第一中学100%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自主招收10名体育特长生,具体方案由学校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7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除指标生和择校生(扩招生)面向本区招生外,剩余指标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禅城实验高级中学、禅城区南庄镇南庄高级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狮山校区、南海区桂城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中、顺德区李兆基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等15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的普通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第三中学双语教学实验班100个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

南海区南海中学分校、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南海执信中学、中山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中大附中三水实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顺德学校等6所民办普通高中的公费生和民办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⒉ 中等职业学校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100%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华材职业高级中学、佛山市财经学校、佛山市工业学校、佛山市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佛山市三水区理工学校、佛山市光明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联创汽车职业学校、佛山市南海区腾飞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东立鳌云职业技术学校等15所中等职业学校35%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⒊ 佛山市启聪学校职业高中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㈡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扩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扩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制定,各区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管理的通知》(粤教职函〔2012〕168号)中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秋季开始,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招收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市一级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招收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5%,其他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招收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0%,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

从2012年秋季开始,佛山市第一中学招收择校生不超过本校招收高中学生总计划数的10%,以后逐步取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监〔2003〕12号)精神,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公办普通高中利用非财政投入招收的扩招生,其收费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监察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公办高中引进社会资金新增教育资源扩招生收费管理办法》(粤教财〔2004〕119号)的规定,严格执行“三公开”(公开本校扩招生的学位数和招生方案;公开扩招生的入围分数线,并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公开扩招生的收费标准)政策。

㈢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班计划

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市体育运动学校、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艺术高中、南海区九江中学等4所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区教育局对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班的学校,要注重办学条件,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并将当年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

㈣ 进一步扩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精神,面向全市招生的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8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进一步扩大招收指标生名额,每所学校安排30%的普通生计划招收指标生;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其他7所学校面向区内招生;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各学校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各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佛山市第一中学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制定并组织实施;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7所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办法由各区制定并在区内组织实施。

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禅城实验高级中学、禅城区南庄镇南庄高级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狮山校区、南海区桂城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中、顺德区李兆基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等15所公办普通高中,可根据实际安排适当的招生计划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

㈤ 其它招生计划的编制由区教育局实施。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㈠ 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等八个学科,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以合卷方式命题。文化课考试科目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体育科考试另行规定。

⒈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等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等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中的思想品德占50%,历史占50%。

⒉ 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钟,数学100分钟,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各90分钟。

⒊ 考试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

⒋ 数学科不使用科学计算器。

⒌ 英语科考试听力部分安排在笔试部分的前面,采用有线广播系统播音,各考场要安装符合英语听力考试标准的有线广播系统。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全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