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各学科学习成绩优异的应届初三少数民族和汉族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市、区(县)三好学生。
(2)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
(3)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市、区各类竞赛中获奖。
(5)在艺术、体育等方面有显著特长。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5月13至15日,凡符合招生要求的“推荐生”在经过就读学校公示后,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选拔办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校 “推荐生”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按公示的“提前录取”招生方案,择优录取,初步确定名单。
经学校校务会议审核,确认“推荐生”预录取名单。将被确定的“推荐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公示。
被预录取的“推荐生”中考成绩,应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
(2)各学科学习成绩优良或在体育、科技、艺术等方面具有显著特长。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5月13日至15日,凡符合招生要求的自荐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选拔办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按公示的“提前录取”招生方案,进行综合评价,选择符合自荐招生条件的学生参加面试。
根据面试结果,经学校校务会议审核,确认“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于5月26日,通知被预录取学生进行网上签约。
学校根据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预录取的自荐生进行正式录取,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3)面试
面试时间:5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面谈、才艺表演等
面试须携带的资料:户口簿、本人社保学籍卡、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各类体艺等特长鉴定证明的原件、《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面试对象选定范围:根据自荐学生提供的材料,按学校公示的“提前录取”招生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定面试对象。
3.自荐资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
5月17日前,自荐生投递个人资料至上海市回民中学副校长室
(2)材料内容
家长及考生签名的《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或特长鉴定证明的复印件,能证明个人所具特长的其他相关材料。
(3)学校地址:沪太路1000号(近宜川路) 邮政编码:200065
收 件 人:杨老师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56940604 56943401
2.接待时间:5月14日至17日,每天9:00至16:00
3.学校网址:www.hmschool.edu.sh.cn
4.交 通:公交58、78、107、185、224、510、845、937、959、963、974路等
四、住宿
学校提供住宿,宿费标准:510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