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初中毕业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武汉化工区社发局,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事业发展,培养体育、艺术人才,满足学生体艺特长发展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经研究决定,我市2012年继续在特色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将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色高中学校
1.体育特色高中名单(15所)
育才高中 建港中学
弘桥中学 三角路中学
东湖中学 钢城四中
马房山中学 洪山区关山中学
蔡甸区五中吴家山四中
汉南一中 黄陂六中
新洲区阳逻高中武汉开发区一中
常青第一中学
2.艺术特色高中名单(35所)
武汉二中 汉铁高中市实验学校
江岸区育才高中(美) 市六十八中 市十二中(美)
市十七中 市二十九中市二十三中(美)
弘桥中学 市建港中学市三十九中
湖大附中 水果湖高中 华师大一附中
三角路中学 市十四中(美)东湖中学
关山中学长虹中学(美) 马房山中学
市四十九中 武钢三中 钢城四中(美)
钢城十六中(美)钢都中学(美)武汉开发区一中
蔡甸区五中 武汉开发区汉阳三中汉南一中
吴家山中学江夏区实验高中 黄陂六中
新洲区城关高中 常青第一中学
注:(美)指单设美术特色
二、特长生资格认定办法
(一)免试对象
初中学段内参加市艺术小人才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初中学段内参加2011年市教育局与武汉地铁集团联合举办“把武汉画在地铁里”中小学生优秀绘画作品征集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初中学段内参加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5名,集体项目(田径)前三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免于参加特长生专业测试,直接获得特长生资格。
(二)测试认定
参加测试认定条件:在初中学段内,未获市级奖项,但获得区级比赛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奖)及区级田径运动会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的队员,志愿报考特色高中相应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者方能取得特长生资格。
三、免试认定手续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在本校或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站)申请免试并填写免试登记表。4月11日前各区将免试生登记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备案,过期未办理免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
四、专业测试项目及办法
(一)音乐类
1.测试项目
专业特长(每位考生限报声乐、器乐、舞蹈中的1项参加测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首(通俗歌曲除外);
(2)器乐:演奏自选乐曲1首(吉它、竖笛、口琴、口风琴、电子琴除外);
(3)舞蹈:表演自选片断(街舞除外);
3.除钢琴、古筝、架子鼓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二)美术类
1.测试项目:(1)素描;(2)色彩。
2.记分办法:每项满分100分,每项按得分的50%计入总分,两项总计100分。
3.考试内容及要求
素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静物素描1张。
色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静物色彩画1张。
(三)体育(田径)
1.测试项目
必测项目:1500米(男)、800米(女)、立定跳远、100米。
自选项目:由考生自选一个主项(田径项目)参加测试。
2.评分标准
按市统一制定的体育特长生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如考生自选项目与必测项目相同,可不参加自选项目的测试,以必测项目的成绩为准。
4.测试以必测项目的平均分的40%,自选项目的60%的分数计算成绩。
五、测试报名手续
1.各区体卫艺科(站)报名负责人于4月6日前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领取准考证。
2.考生持近期登记照一张和毕业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及获奖证书原件在本校或各区体卫艺科(站)报名。
3.各区体卫艺科(站)尽快将本单位报名邮箱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邮箱(whjy65608466@163.com),以获取电子报名登记表。报名负责人按专业、考生序号等不同代码设置准考证编号,填写电子登记表(一式两份),于4月11日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以附件形式发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邮箱(免试生名单一并填写电子登记表并在备注栏注明“免试”),并将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并办理手续。
六、测试时间
美术、体育:4月21日
音乐:4月22日
七、测试地点
体育、音乐:水果湖高级中学
美术:育才美术高中
八、经费
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缴纳25元测试费(已经市物价局批准),用于组织测试工作。
九.东西湖区、江夏区、新洲区、蔡甸区、黄陂区、汉南区等教育局参照此方案,组织有关工作,并将测试结果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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