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具有初中学校推荐资格,不需要住宿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预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5月13日9:00至5月15日16:00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2)选拔办法:采用集体讨论、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名单公示、社会监督的程序,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填报本校的“推荐生”进行择优预录取。
择优条件: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并参考面试成绩,其中,凡在初中阶段获得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等先进奖励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面试时间、地点:5月20日(星期日)上午8:30分在北郊高级中学(曲阳路497号)进行面试。获得面试资格学生名单将于5月18日18:00之前公布在北郊高级中学校园网上。参加面试的学生应带好学生证、学生成长手册、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所有证书、证件均需原件,学校验证后交还给学生本人),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和教师即兴提问。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5月13日9:00至5月15日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将自荐表(复印件)投递至我校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填写《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并于5 月16日下午16:00前(以邮戳为准)将材料投递至我校。
(2)选拔办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能成为本校自荐生招生对象
①综合组:初三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名列年级前茅者(其中初二、初三阶段获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在各学科竞赛、科技或人文类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优先考虑)。
②具有舞蹈特长并符合下列前三条之一和第四条者:
a.在舞蹈考级中达到五级(含)以上;
b.个人参加区级(含)以上舞蹈比赛,获得等第奖;
c.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区级(含)以上舞蹈比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d.录取我校后必须参加我校舞蹈团和上海市学生艺术团舞蹈团的训练、比赛等活动。
③具有声乐特长并符合下列前三条之一和第四条者:
a.在声乐考级中达到五级(含)以上;
b.个人参加区级(含)以上声乐比赛,获得等第奖;
c.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区级(含)以上声乐比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d.录取我校后必须参加我校学生合唱队的训练、比赛等活动。
④具有田径、射击特长并符合下列前三条之一和第四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