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升学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升学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分值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业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其中考试、考查科目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分值为740分。具体为:
考试科目9个,分值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均为120分,物理与化学、生物合卷为理科综合,分值分别为80分、70分、40分;思品与历史、地理合卷为文科综合,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40分。
考查科目3个,分值6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40分(初一、初二考查各10分,初三现场测试20分),理化生实验技能10分,信息技术10分。
考核科目主要包括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
(二)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考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和信息技术考查为现场检测、操作,考核科目通过纸笔测试、实际操作、成果展示、才艺表演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午别
科目及时间
日期
上午
下午
年月日
:—:
语文(分钟)
:—:
理科综合(分钟)
年月日
:—:
数学(分钟)
:—:
文科综合(分钟)
年月日
9:00—11:00 英语(120分钟)
2、考查科目考试时间: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时间为2012年4月23日—4月28日;体育与健康毕业年级现场测试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至4月19日;信息技术考查安排在初二年段,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5月26日。
3、考核科目考试时间:
各学校在学科课程结束后按新课程标准要求组织考核。
(四)考试组织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要求下组织开展,具体分工为:考生报名、考试科目考试及阅卷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体育与健康考查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组织,理化生实验技能和信息技术考查由市电教馆组织,考核科目由各初中学校组织。
(五)考点设置
考试科目考试考点集中设在城区学校,参考学生实行随机混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