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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提前录取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发布时间:2013-03-14 17:56:10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认同我校办学理念,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优秀的市推荐生均可报考。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既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预录取市区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文理科、科技等竞赛获奖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在初中学校获得市推荐生资格,并符合我校推荐生招生要求的学生,可于5月13日至15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学生还需在5月15日前登录我校网站,填报相关信息。

(2)选拔办法:

学校将组织推荐生评价小组,在审阅学生初中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基础上对推荐生进行面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根据招生计划择优预录取。如果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推荐生投档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予以预录取;如计划未完成,则根据市要求做好二志愿及征求志愿的预录取工作。学校将推荐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并由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经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如预录取的推荐生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校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面试:

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推荐生,都须参加在本校举行的面试。如不参加我校面试的推荐生,则视作放弃处理。面试主要采用专家现场问辩形式,关注学生的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潜质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5月19日(具体安排5月18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不再电话个别通知)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有志报考我校、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并在理科、科技或文科等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长的已获得自荐生资格的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自荐申请。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报考:(1)市级、区级荣誉称号获得者;(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优异者;(3)各科成绩优秀且参加上海市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等学科竞赛或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4)各科成绩优秀且在区级以上写作、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和科技类等竞赛中获多项奖励者;(5)其他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创新潜质或有某方面特长突出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在初中学校已取得自荐生资格,并符合我校自荐生招生要求的学生可于5月13日至15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选拔办法: 我校根据自荐生报名情况,由校自荐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自荐生材料初审,确定200名左右的初选入围名单(入围学生短信通知)。5月20日,对初评入围的自荐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经校自荐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初选名单。5月26日,通知已被预录取的自荐生及家长来校进行网上签约(已与我校签约的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学校按自荐生计划数,将已签约的自荐生预录取正式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公示。经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如预录取的自荐生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校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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