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获得市“推荐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不需要住宿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活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⑴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表现突出,初二或初三年级被评为市、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⑵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必须达到优良或优良以上,或在初二、初三年级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区三好学生。
⑶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学习动机正确,学业成绩优良,初二、初三年级的学业成绩始终位于学校年级前列。
⑷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在上海市教委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等第奖,或在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和成绩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⑴报名方式: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⑵选拔办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讨论“推荐生”材料,确定面试名单,并在南洋中学校园网招生专栏公示,同时向被确定面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电话通知)。
⑶面试要求:5月19日(周六)下午学校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教委规定的要求选拔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网上公示市推荐生预录取名单。
考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本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预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7月下旬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将对“推荐生”进行跟踪调查,并向相关初中反馈“推荐生”各方面情况。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招生范围:全市报名参加2012年中考的不需要住宿的优秀初中毕业生。
选报我校自荐生招生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某项专业特别突出且取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也可选报):
⑴综合素质优秀,在初二、初三阶段获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
⑵个性特长鲜明,进取精神强,在市教委批准的各类学科类、科技竞赛中获等第奖,或在其它方面达到较高水平的学生。
⑶思想品德优良,自主学习能力强,初二、初三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且由毕业学校推荐的学生。
⑷心理品质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积极参与学校、社会活动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⑴报名方式: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在志愿表中填报南洋中学。
⑵选拔办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网上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提供的材料,按照学校自荐生招生要求,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自荐生招生面试名单。学校于5月18日18:00前将面试名单在校园网招生专栏公示,同时向被确定面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有关要求电话通知)。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市教委文件规定的计划,选拔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预录取考生名单。
5月26日—29日通知自荐预录取生签约。
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本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预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7月下旬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⑶面试要求:5月19日(周六)下午,学校进行招生面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选拔出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学校自荐预录取生。
3.自荐资料投递
⑴材料投递时间:报考考生必须在5月17日前向学校投递反映考生情况的相关资料。有关资料可通过邮寄、快递(以邮戳为准)或直接送到门卫处,资料袋上请注明自荐生招生。
⑵材料内容:考生和家长签名的“报考申请表”(可从南洋中学网站招生专栏下载)、自荐表、推荐信(原件)和能够证明特长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的相关复印件等。
⑶学校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225号 邮政编码:200032
收件人:校长办公室
自荐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保存考生资料(为防止学生信息泄露,将集中销毁),请自己备份。
三、招生咨询
1.咨询时间:4月16日—5月18日上午8:30—11:00(限工作日)
2.咨询电话:64046642*111(教务处)、64046642*216(校办)、64048199(兼传真)
3.网址:www.nyzx.com.cn(校外网站)
www.nygz.xhedu.sh.cn(数字校园门户网站)
电子邮箱:sh_nyzx@126.com
4.交通:41、45、104、128、144、734、932、933、隧道一线、隧道七线、隧道八线、大桥六线、徐川线、万周专线、轨道四号线(大木桥、零陵路站)等
四、住宿
学校无住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