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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2年中招新变化解读

发布时间:2013-03-14 17:56:00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从4月20日召开的兰州市2012年初高中招生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中考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时间定于6月16-19日。今年中考,除2012届初中毕业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科目考试外,2013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在校生)还要参加生物、地理两科的合卷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并作为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与去年相比,今年中考招生出现六大新变化。

六大新变化

●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兰州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上网报名,网报结束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并领取准考证。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力社会考生须直接到第一志愿学校报名。

●首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第一、二志愿都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补录志愿填报。征集补录志愿时间为7月11日22:00至7月12日10:00。

●今年是全面实施中考改革方案的第一年。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67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5科。各科成绩均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名额提高5%,由去年的25%扩大到今年的30%,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名额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生;②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④必须参加中考,成绩须在本校毕业生中居前,且科目Ⅰ的成绩须在报考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明年,对口分配比例还将提高,到2015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将有50%的招生计划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

●统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在征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由兰州市教育局和初中学校组织,将剩余计划在对口初中学校内部进行调剂录取。

●县区优质高中今年全部实行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榆中县从2008年开始实施,红古区去年开始实施,永登和皋兰县今年开始实施。

普高招生录取

兰州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录取控制线,即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独立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各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独立高中)10%、其他学校5%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享受自主招生名额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及证明。科目Ⅰ的成绩须在报考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以上(含B等)。

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时,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3C(含)以上,按统招生60%、统配生30%、自主招生10%的顺序进行录取;市级示范性高中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B2C (含)以上,按统招生95%、自主招生5%的顺序进行招生录取;一般高中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4C(含)以上,按统招生95%、自主招生5%的顺序进行招生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可按第二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将计划用于补录第一、二志愿中符合条件的考生,若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按照网上征集志愿补录其他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各招生学校在完成各类招生计划后,方可进行择校生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不得录取择校生。

特色班招生

①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举办“双优助学班”:免费招收兰州市户籍的贫困家庭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90名;举办“德语、法语小语种班”,招生计划50名。

②兰州民族中学举办“少数民族学生双优助学班”:免费招收兰州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90名。

③兰州五十七中举办“双优助学班”:免费招收兰州市户籍的贫困家庭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90名。

④兰州五十八中(兰炼一中)举办“国际语言实验班”:招生计划90名。

⑤兰州五十九中(兰炼二中)举办“中新直通车国际预备班”:招生计划 90名。

各类特色班的招生录取均采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进行,并须符合相应的等级要求。

照顾政策

①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②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凭户口簿、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和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证明降20分录取。

③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和现役军人、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和现役军人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相关证明降10分录取。

④少数民族学生凭户籍证明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⑤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有关证明和证件降10分录取。

⑥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降10分录取。

⑦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含提名奖),国家或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二等奖,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等奖,凭获奖证书和文件降10分录取。

⑧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的,降10分录取。

享受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在B等(含B等)以上,若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职校招生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招生时,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外,对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新生代”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实行免试注册入学。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业学校开办“冠名班”的招生规模,录取工作按照企业与学校的协约实施。试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春季“直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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