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砍掉城乡门槛 各市必须跨县统招
辽宁中招通知明确,以市为单位实施域内跨县(市、区)招生
沈阳三年前率先实施,从市内五区放开到郊区及4个县市
今年,辽宁省高中将实行域内跨县(市、区)招生,初中升学考试中增加实验、实践类的测试考查。5月3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择校比例等规定均与去年的招生政策相同。
变化
全省将域内跨县(市、区)招生
沈阳已扩展到郊区及4个县市
2011年的中小学生招生工作通知表示,实施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以此促进高中优质化发展。
“通知”明确,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科学、规范、可操作的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的实施方案,经本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以市为单位统筹规划,跨市招生要由省教育厅批准。和去年一样,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在《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就提出了“实行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统一招生”。
记者了解,沈阳市已经在三年前率先实施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最开始是先从市内五区放开到郊区,后扩展到4个县市。
增加实验、实践类测试考查
目的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今年,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在试题的命制要求上,还是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考试内容要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相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
试题的难易程度比例也与去年一样,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
今年,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提出各市要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角度出发,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增加实验、实践类的测试考查。
不变
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变
沈阳不执行免试招收政策
今年普通高中要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而沈阳市并不执行免试招收政策。
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全省的平均比例保持2010年水平,仍为90%。不过,目前沈阳市指标到校计划仍是统招公费生的70%。
此外,与往年一样,择校生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公费生、择校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总数的30%,有条件的地区择校生招生比例要逐步降低。
高中班额标准没变
优质高中可实施小班化教学
去年,全省便要求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优质高中班额可逐步减小,实施小班化教学。今年,对高中的班额数要求仍与去年一致。
此外,省教育厅还强调了各普通高中包括含民办高中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在中招考试前录取学生。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中考、高考信息管理,严禁对中考、高考“状元”的任何宣传,坚决制止对中考、高考成绩的各种炒作,严禁以中考、高考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
汉字书写能力分数不变
从去年起,辽宁省对语文试卷的汉字书写能力考查上,由以往书写能力分值由2分提高至2―5分。今年,全省仍提出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仍为2-5分。
(责任编辑:沈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