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招办昨天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工作的通知》。
中考加分政策包括:烈士子女可加30分;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个人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子女,可加10分;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可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考生同时满足几项政策加分条件,按最高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5月底前,考生携带审核表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然后将审核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到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汇总后统一交到区县招生办,往届生直接交到区县招生办。无特殊情况过期不补。
加分考生办理证明须知
■烈士子女、享受相关加分政策的军人子女,应出具南京市民政局的证明。市民政局优抚处电话:83635659,地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A座25楼2501室。优抚处将于5月17日至26日集中办理审核手续。
■享受相关加分政策的警察子女,应出具南京市公安局或有关单位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证明。市公安局政治部办公室电话:84420266,地址:白下区三元巷洪公祠1号。
■台籍青年,应出具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证明。市台办秘书处电话:83635315,地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A座13楼1315室。
■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出具南京市政府侨务办公室证明。市侨办侨政处电话:83614431,地址:成贤街43号4号楼1层。
■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应出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证明。市人社局南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83151845,地址: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1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紫金人才计划”中相关人才子女,审核要求另行通知。
■少数民族考生,由区县招办初审,再交区县民族部门确认。(王璟)
(责任编辑:沈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