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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学籍初中读三年无申报指标生资格

发布时间:2013-03-14 17:55:07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南京小升初择校热最近进入井喷期。昨天在南京市2012年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上,南京市招办主任钱汉平强调,南京要给初中招生的择校热“退烧”,公办初中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10%以内,民办初中自主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60%。从多方面来规范、减少择校现象,近期还将出台更多细则。

小学升初中

升学不得考试,招择校生不得超额

昨天,《南京市2012年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小升初招生择校给出明确说法。凡有择校需求的小学毕业生(不含被提前录取的特长生),只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或南京外国语学校。各初中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严格执行新班额计划,即每个班原则上不超过40人。小升初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每所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10%以内。公办初中不得超计划招收择校生,民办初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各区县教育局对无计划、无审批手续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初中学籍。

南京市招办主任钱汉平表示,南京市对违规招生学校,一经举报查实,将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取消三年内学校任何评先评优资格。市教育局负责对区县初中招生工作的考核,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将查处结果作为对区县考核的重要内容。“违规招生的学校要被通报批评,对校长要进行谈话。”他还透露,南京市教育部门正在持续关注小升初择校热,近期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与各区相关负责人沟通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要进行通报,给出处理意见。而相关的细则也将很快出台。

南京市招委要求各区县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三部委《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规定,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初中校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管理,逐年降低择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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