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龙岩市中考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的精神,在总结2011年中考改革的基础上,对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建立一个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与招生制度,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考试压力,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保证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要求与个体差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试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在实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实施。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继承的统一,充分发挥各地与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三)评价方法多样化与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原则。突出过程性评价和情意目标考查,改革单纯纸笔测试的考试方法,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在评价中的作用。
(四)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考试和评价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增强评价与考试改革的实效性。
二、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考查和考核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行二考合一,共用一份试卷。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考查和考核遵循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规定,分为全市统一考试、考查和学校考查、考核两类进行。
(二)全市统一考试、考查
1. 考试科目:思想品德(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考查项目:英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视条件逐步列入统一考查范围。
2. 考试形式:思想品德(政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体育与健康为实地测试,其它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3. 考试时间:思想品德(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结束时进行,即在2012年6月28日下午、29日、30日进行;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进行,即在2012年6月28日上午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适当时间进行,体育与健康实地测试和英语口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适当时间进行。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政治)、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
4. 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值各为150分,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试卷卷面分值各为100分,所有学科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除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外,其他学科的原始分不对外公布,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各科等级比例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数的2:3.5:3:1.5划定,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85%以上者(含85%),均划为A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70%以上者(含70%),划为B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60%以上者(含60%),该科不划为D等级。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记入中考总分,物理、化学两科成绩分别按原始分的30%和20%计入中考总分(2013年开始,分别以60%和40%计入中考总分),以上五科成绩满分为5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