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社会各界都很关注。为保证广大考生的利益不受侵害,使考生能够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市、区县招生部门及招生学校都在建立规章制度,严格程序管理,严明纪律要求,严肃处理违纪问题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抵制了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了招生工作“三公”(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落实。
(1)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务工作规定。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前对试卷做到绝对保密;对监考人员进行三校以上循环监考;利用远程电子巡查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各区县中招工作进行量化计分综合评比等,以保证中招各环节工作的质量。
(2)坚持信息化管理。市、区县招生部门使用统一的录取软件对招生工作实行严格的管理,各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及设备安全,确保网上录取的正常进行,保证考生公平竞争和招生学校公正录取。
(3)加强对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当年有子女参加中考中招的招生工作人员采取回避制度。在录取期间,有纪检监察部门设置的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举报、反映招生录取中的问题。认真查处违纪事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作弊、不按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及乱收费等违反招生纪律的问题,一经举报查实,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录取期间,各区县均安排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随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5)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区县招生部门每年都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中考中招的相关信息。印发《201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201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部分学校情况介绍》三本资料,举办全市招生网上咨询活动等,广泛、深入、细致地向社会宣传、公布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规定、政策、计划、具体操作程序及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沈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