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意见
各区县招生办、各初中学校:
现对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对象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学业考试报名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结合进行。
报名对象为:
1.具有本市学籍的初二、初三年级在校生;
2.具有本市户口、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
3.具有本市户口并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师范学校、技师学院、综合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不得参加报名。
二、报名手续
全市于3月9日至10日进行报名工作。区县招生办负责办理本区县考生的报名手续。
1.初二年级在校生首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报名时须交验学生本人户口簿或有关证明,并交纳规定费用,参加安排在初二年级进行的生物和地理考查,考查结果计入2013年中考升学成绩。
①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学生,均应通过就读学校到区县招生办集体报名。
民办初中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在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②具有我市户口并在外市就读的学生,如回我市升学,应凭就读学校证明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报名。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报名,可在5月14日至15日参加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