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获悉,《南京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意见》出台, 全市于3月9日至10日进行报名工作。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学业考试报名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结合进行。
中考报名对象为具有本市学籍的初二、初三年级在校生;具有本市户口、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具有本市户口并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初二年级在校生首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报名时须交验学生本人户口簿或有关证明,并交纳规定费用,参加安排在初二年级进行的生物和地理考查,考查结果计入2013年中考升学成绩。具有南京市户口并在外市就读的学生,如回南京市升学,应凭就读学校证明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报名。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报名,可在5月14日至15日参加补报名。
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报名,年龄原则上限在18周岁以内(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过渡期内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在临时居住地报名(凭拆迁证明和街道、乡镇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具有本市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在南京市继续升学,应在南京市就读的初中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录取政策与所在区县的南京籍考生相同。(王 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