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有关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市中考报名工作,确保中考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凡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在校应届毕业生一律在所在学校按普通高中类报名(需兼报普通中专院校的在填报志愿时另行填报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再录取普通中专)。
1、户口在我市两城市区但在外地借读且无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两城市区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报名前办理转学手续,若在报名前未转入我市两城市区的公办学校,由学生持户口簿和义务教育学籍卡到基教科审核学籍后再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按普通高中类报名。
2、具有我市初中学籍但户籍不在我市的外来务工子女在校毕业生,有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意愿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可直接在就读学校按普通高中类报名,享有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高中毕业后参加普通高考按自治区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3、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普通中专的持毕业证书和户口簿直接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按照普通中专类报名。
二、报名时间
考生于4月19日—23日在所在学校(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2012年石嘴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全市中考报名工作日程安排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
应届在校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并安排专人到学籍所在的市、县(区)教育局核实学籍;其他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学校必须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查,严禁给本校初三毕业没有学籍号的学生报名。各初中学校要同时向市教育体育局普通教育科提供在本校就读不到两年的考生名单,并经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学校印章。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户口簿,考生的姓名、年龄、族别以户口簿为准,同时交一寸同底版半身正面免冠近照(彩色)三张并由本人填写《2012年石嘴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由学校在相应栏目盖章)。
2、应届在校初中毕业生的报名,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的报名程序和具体要求,对本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按报考普通高中类信息进行录入(须按照学生学籍号顺序录入),校对无误后,打印出考生报名册且盖学校公章按隶属关系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或县区教育局核实学籍。基教科或县区教育局将各校核实过的报名花名册以电子版发送给市教育考试中心(邮箱:510183744@),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点、考场和准考证号。
3、全市考生的准考证号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电脑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好后,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打印出准考证及存根,并组织各学校在准考证及存根上粘贴照片、在市教育考试中心盖章、塑封。各初中学校要将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分别准确抄写在《报名登记表》上,并按考生的报名序号顺序排列,送交市教育考试中心。
4、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由各初中学校安排专人,按照《石嘴山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照顾条件审核细则》,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审核有关证书原件并在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和签署审核人姓名(民族照顾复印户口本),将符合政策照顾条件考生名单先在学校公示无误后,将《政策照顾考生审核表》和证书复印件及公示单,在6月12日—14日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复审并通过石嘴山教育信息网再次公示。考生提供各种政策照顾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6月12日,逾期不再认可。
五、工作要求
1、中考报名工作时间紧、环节多、责任重大。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指定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专人负责,强化班主任报名培训和各项保障措施,全心全意服务考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环节工作。
2、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每一位考生及家长宣传有关政策,耐心做好组织、督促和服务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知晓政策、按时报名。
3、要建立健全并实行一级对一级、层层签字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把好报名关,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考报名咨询电话: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3461
市教体局基教科 2013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