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行为,改革招生录取方式,推动建立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我市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改革。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志愿填报与说明
1.填报时间
长沙市城区(不含长望浏宁)应届初三学生填报职业院校志愿时间与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相同。
长望浏宁四县(市、区)应届初三学生填报各职业院校志愿时间与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同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市中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
2.填报入口
学生登录长沙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点击2018年长沙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窗口进入系统页面,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与步骤,自主填报志愿与录入信息。
3.志愿设置
职业院校志愿栏依次设三个批次,每一批次设三个志愿,每一志愿学校后面均设有两个填报专业栏目。(往年是和普高一起填报,今年单独分开进行志愿填报。)
4.填报要求与说明
(1)全市应届初三学生就读各职业院校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院校招录我市应届初三毕业生均应按要求实行网上招录。
(2)学生在网上志愿填报前应登录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或仔细阅读市教育局编发的《招生指南》,或登录所选职业院校官方网站,或现场咨询了解所选职业院校办学情况,自主、慎重确定填报学校、专业和志愿填报顺序。
(3)学生凭本人登录密码登录填报页面,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信息即被锁定,学生凭密码仍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作修改。市中招办将对学生志愿信息严格保密。学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学生要合理拉开同一批次职业院校志愿档次,确保录取成功率。
(5)招收特长生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各职业院校应提前申报计划,市中招办将统一对外发布《2018年长沙市中等职业教育招收特长生及特殊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各职业院校应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在填报志愿前安排学生面试,面试方案及结果均需报市中招办复核备案。没有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参与相应学校及专业的录取。
(6)县(市、区)教育局要专项检查辖区初中学校网络条件,督促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学校网络教室,确保网络畅通,为初三学生填报志愿创造条件。学生和家长也可根据自身所具有的网络条件选择在家庭等场所填报志愿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教师、职业院校教师或其他人员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二、录取批次与顺序
1.录取批次
职业院校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职业院校第一批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控专业类的五年制高职高专。
职业院校第二批次:湖南省示范性(特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职业院校第三批次:其他职业学校。
职业院校的录取与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可以混合同步进行。
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降低批次,在网上志愿填报前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定执行。
2.录取顺序
确定各职业院校预录学生名单的顺序是:①学生志愿填报批次及顺序;②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③综合素质评价(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
职业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相同批次情况下,前一志愿学校(专业)优先。即从第一志愿学校(专业)开始投档,第一志愿未被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系统将自动转入下一志愿学校(专业)。
特长生或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确定录取结果。
选报职业院校的学生要注意所在区域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录取通知,以免影响入学。
3.志愿征集补录
职业院校第三批次录取完毕后,市教育局中招办将根据2018年中职招生录取情况适时进行志愿征集补录(这个是普高录取没有的),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时间为准。
(1)志愿征集对象:一是填报了职业院校志愿而在前面三个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二是城区招生计划未录满的职业院校;三是其他情况需安排志愿征集的学生。前三批次已完成录取审批的学生不得参加志愿征集。
(2)志愿征集计划公布:部分学校与部分省市级特色专业(省市级精品专业)因计划最高限额出现招生满额情况时,相关学校与专业不再列入调剂计划,补录批次的学生不得选报此类学校与专业。志愿征集计划将在长沙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3)志愿征集方式:在规定的志愿征集时间内,学生进入2018年长沙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按要求进行志愿征集。
(4)志愿征集结果确认:有志愿征集需求的各职业院校按要求进入2018年长沙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进行招录。
三、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1.各职业院校应根据市中招办提供的各批次可录学生信息及时确定录取名单,并报主管部门确认,在规定时间报市中招办复核审批。审批结果是办理学生学籍注册的依据,各职业院校不得随意变更录取结果,更不得补录其它职业院校已录取审批的学生。
2.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和更改专业。
3.凡违反本办法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