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0年山东聊城高唐县普高招生政策,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做好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7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体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管理全县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特色化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和人才观,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满足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方法
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的领导下,基础教育科牵头,有关科室积极配合,利用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平台,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主要依据录取新生。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牵头负责高唐县内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编场及考试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的相关要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主要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前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及初三第二个学期的综合素质今年取消测评,相关成绩不计入普通高中录取总成绩。
(一)根据我县高中段教育的整体规划,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2020年,确定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000人,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2020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见下表:
(二)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各初中学校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的计划生在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录取,低于50分取消计划。
(三)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以下简称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含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四)中职(专)教育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我县高中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13日18日,在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网址为http://wsbm.lcedu.cn)。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中职(专)教育均可兼报。凡具有高唐县户籍或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高唐县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同学籍信息一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确保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后果自负。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得跨县报名,无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学籍为休学状态)不得报考。
回户籍所在地高唐县报考高中的学生,需持学籍证明、户口本到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政府大楼338室)报名。市外回户籍所在县报考高中的学生需参加所有学科考试,原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县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3日18日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首次志愿、五年制高师专科首次志愿;8月6日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征集志愿;8月12日14日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征集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首次志愿;8月22日23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征集志愿、普通中专志愿。中职(专)教育可在平台报名,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3+4高师、高职本科的考生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招生,在普通高中录取前进行录取。高师、高职录取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成绩,去掉学校特长生加分。被3+4高师、高职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二)考试安排及各科分值
1、考试时间
7月12日:8:309:40地理10:1011:20生物
7月13日:8:3010:30语文15:0017:00英语
7月14日:8:3010:30数学
15:0016:10道德与法治
16:4017:50历史
7月15日:8:309:50物理10:2011:30化学
2、各学科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其中,地理、生物两个科目在初二、初三为学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以最高一次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照《关于进一步修订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6〕224号)规定,五个学期评价成绩满分为50分,按学生实际等级计入录取总成绩。
3、注意事项
(1)所有学科均实行闭卷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考生在我县考点参加考试,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全市统一规定负责落实。
(2)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市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听力考试成绩按总分30分笔试成绩的百分比计算。
(三)录取
为充分体现录取的公平性,按高中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一次录取完毕。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
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录取顺序为:(1)3+4高师、高职本科(2)普通高中(3)五年制高师专科。录取原则:被3+4高职高师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普通高中录取。高职、高师录取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成绩,去掉学校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
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名单在8月6日前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签发。录取结束后,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自行录取,否则将取消其违规录取学生的高一新生建籍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减少该校下年度招生计划。
四、有关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加10分录取。
(二)对部队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以上加分政策,只享受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各初中要将本校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及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于6月底前,在班级、学校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之后不再受理。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弄虚作假者,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过期不再受理。对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公办普通高中不再录取,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建立健全工作保障
(一)严实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局党组研究,成立高唐县初中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严格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划分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格学籍管理,未进入录取数据库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严禁各高中未经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乱发招生简章、乱开招生咨询会、到初中学校乱许诺或搞有偿招生,不得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
(三)严谨考务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使用高考标准化考点,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运送、保管、分发、到考试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明确考试组织、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严防疫情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各环节中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考务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提升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初中学校要加强考生和家长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各种考试和防疫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健、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投诉电话:基础教育科0635-2136019
附件: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1日
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