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返校复学的部署安排及金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复学工作具体要求,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复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分类错峰复学。
1.初三、高三年级学生于4月12日(星期日)报到,4月13日起正式上课。
2.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学生于4月19日(星期日)分批报到,4月20日起正式上课;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于4月20日(星期一)报到并正式上课。
3.小学一、二、三年级学生于4月26日(工作日)报到并正式上课。
4.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于5月11日(星期一)报到并正式上课。
二、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应经有关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一周后有序恢复。
三、各中小学需对复学各项方案优化完善,做好复学申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达不到复学条件的,不予复学。
四、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如实填写学生“入学码”信息,不得瞒报,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五、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复学前返校师生健康状况的“一人一档”工作,摸清底数;做实“健康码+测温”“入学码+测温”流程,严格落实入校健康状况审查;安排复学工作指导员,督查落实复学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卫生健康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疫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学校的沟通协调机制,派驻专业医护人员对学校进行疫情防控业务指导。
七、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联防联控,及时发现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共同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兰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