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气象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80人公告(气象类)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中国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设招聘会,现场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气象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采取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第一场
时间:2018年11月18日上午
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
第二场
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
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
通过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三)考试
招聘气象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拟安排在招聘会当天下午开始。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