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在义务教育教材中融入金融知识
“加强中学生一定的金融知识教育很有必要,近年来,教育部积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多种形式推动金融知识教育,特别是加强相关课程教材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10月16日,教育部官网“建议提案办理”一栏刊发《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95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针对“关于在中学阶段引入金融公共课程提高金融素养的建议”,教育部经商中国人民银行,予以正式答复。
日前,针对“关于在中学阶段引入金融公共课程提高金融素养的建议”,教育部从相关课程教材建设和金融机构提供教育支持两方面给出回复,肯定了加强中学生一定的金融知识教育的必要性和目前中学生金融知识教育取得的积极进展。
《答复》表示,当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通过典型案例和相关法治知识教育,已重点增强学生对公民财产、家庭投资等相关金融知识的了解。此外,教育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采取多种方式共同推进金融素养教育。
譬如,教育部门在上海、广州等地将金融教育纳入地方中小学课程设置,编制了《理财教育系列读书》《金融理财知识教育读本》等;浙江教育厅与证监局建立合作机制,将金融知识纳入浙江省地方课程教材《人·自然·社会》;四川证监局与西南财经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联合编写《国民金融教育之青少年五德财商系列》(初中段)在部分中小学试用。
截至2018年末,已有三个省教育厅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合在全省范围内推开金融知识教育工作。
此外,教育部还在《答复》中透露了将在义务教育课程教材中有机融入金融知识的消息。
《答复》称,近期,教育部结合义务教育课程修订工作,已商请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提出义务教育阶段金融教育的知识要点,将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在课程教材中有机融入金融知识,切实为提升学生金融素养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