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生在初中三年须完成10次开放科学活动,其中6次在市级资源单位完成,4次在区级资源单位完成,按要求完成学习取得的成绩纳入中招计分。
根据要求,学生市级资源单位原则上同一次课程中来自同校同班级的学生不超过10人。其中,市级资源单位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及从事科技研发、创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承接企业中产生。
目前,北京市开发统一的资源管理平台和学生实践活动服务记录平台。学生和教师可通过平台预约、记录、评价课程。
据了解,北京市教委将对活动课程实行量化评价并确定等级,每个活动课程量化评分为学生评价平均分减去督查记分。且课程的量化评分和等级将实时更新,作为学生选课引导和经费核算的依据。同时,对于不合格课程,实行退出机制。
开放科学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社会大课堂实践育人体系的组成部分,旨在满足不同类型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与发展需求。根据要求,活动实施经费由市、区两级承担,纳入中小学生实践活动专项定额整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