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北京市教委、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要求,北京学生在初中三年须完成10次开放科学活动,其中6次在市级资源单位完成,4次在区级资源单位完成,取得的成绩计入中考。
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得分计入中考两科成绩
根据今年1月市教委发布的《关于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计入中考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学生按规定完成1次初中实践活动计1分,合计50分。
其中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计30分;七、八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共20次,计20分。
此外,初中实践活动成绩按照算术平均、四舍五入取整方式计入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由市考试院中招办依据当年中考政策予以认定。
其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三,分别计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科目中考原始成绩;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二,分别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中考原始成绩。
出现严重问题资源单位两年内禁入目录
《通知》要求,市级资源单位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及从事科技研发、创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承接企业中产生,要求近三年来没有受过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资源单位组织的每次活动时长2小时(计3学时),其中不少于2/3的时间用于学生动手实践和科学探究。
活动场地面积应大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同一活动时段内学生人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通知》同时对师资提出要求,资源单位需配备具有教育经验的主讲和辅助人员,主讲人员须具有与课程内容匹配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辅助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此外,资源单位若出现时长不足、主讲教师与备案信息不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将暂停服务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立即撤出单位目录。
如果出现安全事故、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等严重问题,立即撤出单位目录,在两年内不得进入目录。
建立市区校三级管理机制
根据《通知》,北京市将建立市、区、校三级管理机制,纳入市、区督导工作。
市教委负责制定有关政策、标准、市级资源单位和活动课程的认定、监管和指导等,并成立开放科学活动工作小组,组建活动课程专家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
区教委建立相应管理机制,负责区级资源单位和活动课程的认定及常规管理。
学校建立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学生选课、进行安全教育、特殊情况处理等工作。
此外,开放科学活动实施经费由市、区两级承担,纳入中小学生实践活动专项定额整体管理。
市教委将按照活动成本和实施情况,定期动态调整开放科学活动实施经费支付标准。实施经费主要用于支持资源单位提供活动服务所支出的专家费、培训费、劳务费、资料费、印刷费、材料费等。
学校教师承担任务开展活动课时费,由各区给予统筹。每学期活动结束后由各区教委与市级资源单位据实集中结算实施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