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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初高中转学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8-12-07 10:04:37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日前,滨海新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初中、普通高中转学工作启动。需要注意的是,初中转学登记审核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而高中转学要求为“申请转入的学生若参加过天津市中考,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中考最低录取分数线,方有资格参加转入学校的测试”。

初中转学对象为: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七、八年级(含大港六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登记审核时间:2019年2月13日9:00-11:00、14:00-16:30。转学学生登记需要前往指定地点,审核材料提交包括:(一)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1.学生户口本原件;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二)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本上);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如经审核材料不齐,或不能在指定时间来审核的,统一于2019年2月14日9:00-11:00,14:00-16:30到教委中学处(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734号政通大厦B 2101)补审。转入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月15日18:00前通知学生报到。

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转学条件为:1、此次接收的转学生为具有滨海新区红印户口,且学籍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普通高中2017级、2018级(高二、高一年级)正常学籍的在校学生。2、申请转入的学生若参加过天津市中考,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中考最低录取分数线,方有资格参加转入学校的测试。普通高中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将结合自身资源情况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接收转学生。按照天津市中学学籍管理规定,高中转学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转入学生只能申请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滨海新区分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四个地域及各功能区,转入学生须根据户籍派出所,选择与之相对应的所在地域的普通高中转入,详见附件),任何学生不得跨地域联系接收学校。新区范围内(不同地域)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高中招生时自愿填报跨地域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区招生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

凡符合高中转入条件的学生可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学校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至2所学校进行报名。报名审核所需材料为:1、户口本原件;2、学生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3、转入学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详询各转入学校)。各学校采取不同形式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测试,同时在两所学校进行报名的转入学生,若两所学校测试时间不一致,须分别参加两所学校的转入测试;若两所学校测试均为滨海新区期末统测,转入学生需在第一志愿学校参加测试(具体测试科目详询学校),其成绩可由第二志愿学校互认。各学校根据学生测试情况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同时被两所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学生第一志愿择优进行录取,录取结果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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