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高中入学 科技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标准
(一)测试原则
从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科学价值观、科学知识和方法、 科技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
(二)测试内容
以问卷及实践的形式,测试考生科学基本素养;考生上报初中 阶段参与代表性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活动等过程性材料,辅助说明对 科学态度的理解和行为表现。 根据学校招收科技项目的特点,考生准备成果答辩相关资料, 并进行动手操作的测试。 合格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主动参与科技活动和科学研 究,善于表达,动手能力强。
(三)测试方式
区级统测只开展科学素养测试;项目答辩与专项动手能力由招生学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