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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中考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12 10:13:4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近日,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印发了《攀枝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方案》)。《中考改革方案》针对攀枝花市的实际情况,对新形势下我市的中考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安排。下面就《中考改革方案》中涉及到的系列重要改革进行详细解读。

一、为什么要推进中考改革?

新高考改革在我国已开始全面推行。四川省将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高一年级实施全省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为了更好地与新高考接轨,让学生有充分时间过渡,中考改革势在必行。此次改革将更加重视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努力引导学生文理兼修,培养兴趣,发现和发展特长,丰富人文底蕴,提升科学素养,关注重点从“分数至上”转向全面育人,从追求学科成绩转向促进学生成长。为高中阶段发展打牢学业基础,也为未来人生成长做好更扎实的准备。

二、《中考改革方案》遵循了哪些原则?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此次《中考改革方案》主要遵循五个有利于原则。

㈠有利于全面推进核心素养教育。

核心素养教育是通过各学段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必备的、适应个人终生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活动。核心素养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核心素养教育的重点是养成必备品格、掌握关键能力;核心素养教育的关键点是学生的学习能力。

㈡有利于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生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㈢有利于实现与高考改革方案的有效衔接。

以适应、对接高考改革为重要导向,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设计,推动基础教育各学段间的有机衔接。

㈣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发挥考试评价导向功能,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教、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㈤有利于服务高中阶段学校人才选拔。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首要目标是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人才服务,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学业水平考试。

三、《中考改革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中考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中一年级起,实施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综合改革。2021年起按本改革方案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四、《中考改革方案》有哪些亮点与特色?

㈠八大方面改革内容丰富具体,可操作性强。

该《中考改革方案》结合了我市教育实际情况,使其内容更加丰富具体,在结构体系上参照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的框架,特别是在主要任务部分的内容上从推进考试科目与分值改革、考试内容与方式改革、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实验操作考试改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与方式改革、自主招生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管理改革八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细化,更具可操作性。

㈡物理与体育科目纳入固定赋分科目并提高分值,凸显其重要性。

《中考改革方案》强化了物理、体育科目的重要程度,把物理科目与体育科目作为分值固定科目按100分进行计分录取,提高了学生对物理学习和体育锻炼的重视程度,为高中的物理学习和增强学生体质打下良好的基础,进一步发展素质教育。

㈢非固定赋分科目分值采用等级赋分及机选确定,既提高了分数可比性,又体现了扬长避短。

在录取科目分值确定上,采用了等级赋分制度,对非固定赋分科目按学生在该学科中的排名进行等级赋分,并对等级赋分的结果进行排序,排序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70%、50%、40%、20%、20%折算计入总分。此改革使得不同科目的分数具有相对可比性,且能使学生在学科学习上扬长避短。

㈣普通高中录取方式发生变化。

设置提前批录取批次。将民办普通高中作为提前批录取的学校,在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之前录取,体现了对民办教育的政策倾斜。

㈤大幅度取消中考的加分项。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体现。

㈥与新高考接轨,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日常表现,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衡量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依据,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充分做到与新高考接轨。

五、《中考改革方案》八大方面改革详细解读

㈠推进考试科目与分值改革。

1.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所设立的15门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中考录取科目仅为10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含实验技能)、化学(含实验技能)、生物(含实验技能)、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

2.中考录取科目赋分方式发生变化,与高考全面对接。

⑴录取科目(除体育与健康)的卷面分设置与高考录取科目的卷面分设置完全一致。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50分;物理(含实验技能分)、化学(含实验技能分)、生物(含实验技能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各100分。

⑵中考录取科目设置分为固定赋分科目和非固定赋分科目。固定赋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含实验技能)、体育与健康)按卷面分100%计算,非固定赋分科目(化学(含实验技能)、生物(含实验技能)、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按学生在该学科中的排名进行等级赋分,并由电脑自动对等级赋分的结果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70%、50%、40%、20%、20%折算分数计入总分。

录取科目计分设置办法

类别 科目 卷面分 中考计分
固定赋分科目 5科 语文 150分 150分
数学 150分 150分
英语 150分 150分
物理 100分(含实验操作分) 100分
体育与健康 100分 100分
非固定赋分科目 5科 化学 100分(含实验操作分) 200分。按学生学科中考成绩进行等级赋分,对等级赋分的结果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70%、50%、40%、20%、20%折算分数。
生物 100分(含实验操作分)
道德与法治 100分
历史 100分
地理 100分
总分 1150分 850分
以上这个设置办法是从6个方案中充分征求意见后慎重决策的。

㈡推进考试内容与方式改革。

1.考试的命制主体发生变化。

自2021年起,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命题和制卷由省教科院组织,其他科目考试的命题和制卷由市教科所组织实施,命题方式与高考的命题方式一致。

2.考试的命题导向发生变化。

新中考方案强调要特别把握好学科命题的难度、区分度、信度和效度;要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中考命题的唯一依据,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确定中考考试内容范围,让考试回归课程标准;基于“核心素养六个维度”实现中考命题与核心素养的对接,以命题的“不确定性”导向核心素养,以试题的“开放性”导向核心素养,以试题的“选择性”导向核心素养,以试题的“学科跨界”导向核心素养,以“创设真实情境”导向核心素养,以凸显“家国情怀”导向核心素养。

3.考试的命题方式发生变化。

一是闭卷与开卷相结合,二是考核、考查与考试相结合,三是主观命题与客观命题相结合,四是笔考与机考相结合。

㈢推进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

1.体育与健康考试分数为何要提高到100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体育与健康考试分数提高的主要目的在于贯彻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坚持健康第一,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体正常发育和身体形态机能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较好地掌握一两项运动技能,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为何体育与健康考试要实行“3+X1+X2”?

“3”为掷实心球、立定跳远、800米(女)/1000米(男)跑,通常讲的“跑跳投”,主要目的是考查学生的身体素质;“X1”为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跳绳,由家长代表抽选一项,主要是针对当前学生身体素质的薄弱环节设置;“X2”为运动技能类项目,由学生在篮球、排球、足球等运动技能类项目中自选一项,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加强运动技能的学习,养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

市教育体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将体育与健康的分值逐步提高到100分。2018年和2019年为60分,2020年为80分,2021年开始为100分。每个项目的分值是在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的基础上确定的。

3.对特殊情况学生的特别规定。

对丧失运动能力免考体育的残疾学生,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这是教育部的规定;对患有重大疾病不宜参加体育运动免考体育的学生,体育成绩按总分的80%的分数计入升学考试总分,这个分数基本上是全市体育成绩的平均分;对其他免考体育的学生,体育成绩按总分的60%的分数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主要针对突发伤病等特殊情况,正式考试时不能参加考试且缓考的学生,在补考时又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予以免考,按60%的分数确定其体育成绩,这个分数是个及格分数。

㈣推进实验操作考试改革。

1.改革实验操作考试的计分方式。

实验操作考试纳入到其学科的中考成绩中,实行统一计分。

2.提高实验操作考试的分值。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权重不低于各学科总分值的15%。

3.改革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实施。

在攀枝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每年3月份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攀枝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和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由市电化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汇总成绩至市招办。

㈤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攀枝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将五个方面内容细化为若干要素,依据学生在各个要素的关键表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同时,全市将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日常表现,动态监控每位学生的成长过程,为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原始材料。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学校审议、材料公示审核等程序,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衡量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依据,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㈥推进招生录取与方式改革。

1.录取批次发生变化。

增设了提前批次录取,提前批次录取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目前是攀枝花成都外国语学校,今后还有可能增加),体现出我市加大了对民办高中的扶持力度。

2.改革招生录取方式。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采取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加大定向切块招生力度。

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含定向切块计划招生,定向切块招生比例为60%。定向切块计划覆盖到全市所有公办高中。

4.大幅取消录取加分项。

我市对中考加分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大幅压缩了身份类加分,全面取消了其他项目的加分。

5.保留和新增的加分项政策。

⑴身份类加分政策。

项目 加分分值
革命烈士子女 10分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5分
苗族、傈僳族考生 10分
苗族、傈僳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5分
⑵军人子女的加分照顾政策。按照《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干〔2012〕118号)执行。

⑶公安子女的加分照顾政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加分政策。参照军人子女入学政策执行。

⑷新增的加分照顾政策。刚性引进的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执行,此为新增的加分项目。

㈦推进自主招生制度改革。

1.普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如何招生?

在攀枝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普通高中学校上报招生方案,市教育体育局按艺体招生管理办法审核并下达招生计划,所有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考试时间相对集中,同一等级的普通高中学校测试时间原则上统一,具体测试时间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

2.哪些学校可以进行跨市州招生?

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进行跨市(州)招生,跨市(州)招生的数量按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执行。

3.哪些学校可以进行跨县(区)招生?

由具备跨县(区)招生条件的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经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后实施。跨县(区)招生的数量按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计划执行(根据教学质量下达),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学校自行组织。

4.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如何实施自主招生?

由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向隶属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并报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后实施。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数量按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计划执行,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学校自行组织。

5.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如何实施自主招生?

由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经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后由学校自行组织,在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前完成。凡已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市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㈧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管理改革。

1.如何加强考试招生宣传和管理?

各县(区)、相关学校要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相关规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准给教师下达招生任务,不准以签订协议等方式违规提前招生,不准委托中介培训机构代理招生、有偿招生。任何学校及个人不准干预学生填报志愿,特别是在志愿指导时任何初中学校教师不准误导考生。

严禁违规跨市(州)、跨县(区)招收普通高中学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可跨市(州)招生的省一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厅跨市(州)招生相关规定。招生时间必须安排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不得提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可跨县(区)招生的省二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体育局跨县(区)招生相关规定,招生时间必须安排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不得提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不得突破计划招生。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生宣传,切实做到“六不准”:未经隶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宣传资料(包括学校专版),招生学校不准向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热门公众微博和主流网站投放;学校对外宣传的数据来源必须以市教科所的真实数据为依据,不得站在学校角度擅自对数据进行拆分性宣传;学校对外宣传时,不得和其他学校进行对比性宣传(含使用同类学校、第二名学校用语);不得高度评价、标榜本校,贬低、诽谤、恶意中伤其他学校;学校对外宣传要使用市教育体育局出台的《攀枝花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的评价口径和统计维度,不得站在学校角度擅自进行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式的宣传,误导社会、家长和考生;宣传用语必须规范,不得擅自出现“唯一、最高、最优、最先、最好、最佳、最大、最多、首个、独家”等极限用语。

2.如何规范学生学籍管理?

严格按录取结果注册学籍,实现录取与学籍注册无缝衔接(录取即生成学籍)。严禁违规招收已被其它学校统一录取的学生。已被我市统一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学生,未在我市就读的,若需由市外转回我市就读,只能转入原录取学校。任何学校不得注册已被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了的学生,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违规招收已被其它学校统一录取的学生,市教育体育局将不予注册学籍并给予相关学校、人员严肃处理。

3.如何规范招生收费?

公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在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地方公布。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违规乱收费。各县(区)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加大财政资金对普通高中的支持力度,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收费政策,严禁在收费项目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学生;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但捐资助学不得与入学挂钩。

4.关于违规行为的处理。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和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评价。对未按规定进行的违规宣传行为、有偿招生行为及违规跨市(州)、跨县(区)掐尖招生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坚决予以纠正和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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