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印发,这标志着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改革后的甘肃中考将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改革后,甘肃省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12门初中课程全部列入考试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此举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门课程,避免学生严重偏科,并克服一些科目教学中“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
改革后的甘肃中考在成绩呈现方式上,将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A、B、C、D、E共五个等级,适度减轻学生考试压力,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将采取“4+6”招生录取计分模式。“4”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在考试方式上,“6”学科可以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合卷的方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
在考试时间安排上,甘肃将采取“学完即考”方式,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考试,分散学生备考的压力。原则上,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进行;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学科的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约在6月中旬)进行;体育与健康、艺术考试则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
为更好促进教育公平,《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幅减少、严控考试加分项目,全面取消各级优秀称号、科技创新、电脑制作、各种学科竞赛、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学生加分项目。同时,甘肃也会进一步完善高中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改革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主要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高中学校招生时,会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高中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甘肃也将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其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
《实施意见》表示,甘肃省中考改革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唯分数论”的不良倾向和负面影响,解决人才选拔单纯考量文化成绩的问题,解决学生学习压力过大、负担过重的问题,解决入学机会存在差距及违规招生、加分造假时有发生等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的安排,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于2018年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秋季入学七年级启动试点。2019年,张掖、金昌、白银、天水、平凉五市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改革实验。2020年,酒泉、武威、定西、庆阳、陇南、甘南、临夏七市(州)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改革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