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九中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 取 方 案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意见》《枣庄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枣教字〔2018〕48号和区教育局关于高中段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生源情况和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录取原则
按照枣教发【2018】和枣教字【2018】48号文件要求,根据志愿、计划、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级择优录取。
1.学校根据枣教发〔2018〕文件中招生政策、计划及本方案制定本校录取方案,分别按自主招生、统招生、指标生等编制录取报表(见附件一),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我校于7月18日前书面及电子文本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
2.实行在最低控制线之上按照招生计划划定我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在录取线上录取的办法;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予录取和注册。普通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由我校报所属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与录取实际划定;艺体特长生按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简章录取。
3.学校榜示与报到。经所属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我校发布发榜数据,榜示名单分别按类别、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考生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按手印并签名)及录取通知书于7月31日前报到。学校对考生本人、准考证、户籍材料“三对照”。准考证和户籍材料为注册依据由区(市)教育局存档备查,凡信息与本人不符者不予注册,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注册资格。
4.录取工作各环节为考生及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二、录取顺序
按考生的报考志愿、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考查科目等级高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同等对待,普通高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E级、信息技术及实验操作等级均为D级的考生。依次录取艺体特长生、普通生,各类分别按市局安排的招生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1.艺术生录取:按经市教育局审核的招生简章中有关要求,在本校艺术合格考生中按计划录取。音美两个类别根据我校高中招生方案分别划定最低文化课录取分数线。艺术考生获得A级的考生,文化课达到对应类别最低控制线,且符合2018年高中招生报名资格,将直接录取为高一新生。凡获得B、C级的考生,分别提高对应类别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5%和10%予以录取。录取总分与专业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等级高的学生。
2.普通生录取:按照录取计划与原则,我校按照总分300分为最低控制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及实验操作等级为E级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二志愿录取:按照录取计划与原则,我校对总分超过320分予以录取。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及实验操作等级为E级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录取要求
1.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市区局要求的最低控制线,划定本校各类录取分数线,第二志愿提高20分同第一志愿一起统一划线,按照考生志愿在录取线上录取。
2.按照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我校按照《枣庄九中2018年高中招生方案》,音美两个专业中招生方案分别划定最低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1)对于获音乐(不含健美操及播音主持)成绩为A级且达到我校最低的控制线220分予以录取。对于获音乐成绩为B级考生,且文化课达到231分以上予以录取。对于获音乐成绩为C级考生且文化课达到242分以上予以录取。
(2)对于获美术成绩为A级且达到我校最低的控制线220分予以录取。对于获美术成绩为B级考生,且文化课达到231分以上予以录取。对于获美术成绩为C级考生且文化课达到242分以上予以录取。
(3) 健美操生及播音主持:对于获得等级为A级且达到我校最低的控制线230分予以录取;对于获得等级为B级考生,且文化课达到241.5分以上予以录取。对于获得等级为C级考生且文化课达到253分以上予以录取。
(4)一志愿普通生300分,第二志愿报考的为320分。
3.学生报到时须将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考生户口个人单页复印件(A4纸复印,签字并按手印)上交我校存档备查。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录取和注册资格,并上报区局,追究相关责任。
四、录取批次及日程安排
1.严格按时间段录取,7月31日上传录取数据到枣庄市高中段招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
2.按照区、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于7月18日发榜、录取并公布录取方案、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发榜的同时在区(市)教育局和我校网站公示教育局审批通过的录取方案。
4.7月31日下午3:00所有录取工作结束,不再进行补录工作。
5.7月31日进行数据统计和整理工作,填写有关表格,并上报。录取信息库和录取统计表,有关数据上传到枣庄高中录取电子邮箱,录取数据盘和录取统计表上报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和基础教育科,存档备查。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按照市区教育局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的精神,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特长生的同志参加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和政策,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录取的具体工作,发布录取信息。
2.严格招生录取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招生范围、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不在完成招生工作后补充招生,不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违规及超计划等不予注册学籍。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实现“人籍一致”。
3.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招生数据仅限用于内部招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有关数据。参与招生录取各个环节的人员应签订责任书,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
4.实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全体教职工、学生家长、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通过印发公开信、设立咨询热线、网站发布等多种方式宣传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范围、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监督举报平台等),让居民了解我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理性对待子女入学。
学校招生联系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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