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关于下达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暨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的通知
各相关普通高中、初级中学: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教基[2018]130号)和《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彭教体发〔2018〕10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713人,其中县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400人,六盘山高级中学在我县招生计划125人,宁夏育才中学在我县招生计划160人,银川一中3人(宏志生1人,民族生2人),固原一中25人(宏志生10人,民族生15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共1000人。结合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将县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校,彭阳县第一中学招16个教学班800名学生,彭阳县第三中学招12个教学班600名学生,县职业中学可依据自治区下达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进行招生。
二、招生原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包括中考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招生计划数,依规择优录取,各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指标到校
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彭阳县第一中学三所区县所属优质高中、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按照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将招生名额分配到校(见附件)。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指标进行招生录取,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到校录取实行最低分数控制线制度,一般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不低于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对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仍没有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初中学校,所分配名额可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
四、招生办法
今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志愿调剂招生和中职(中专)招生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自中考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县内外各普通高中按照各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条件进行自主招生。
1、区属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要在确保完成60%指标到校任务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招生。
2、县内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县内两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各300人。
3、县内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县内两所普通高中自主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20名;县业余体校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所招学生将调剂录取到县内两所普通高中就读)。各校在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前,必须制定出科学、合理和可操作的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招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必须在彭阳政务网站和彭阳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开。
第二阶段:普通高中志愿调剂招生。自主招生结束后,凡未被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考生填报的县内高中志愿调剂录取。
第三阶段:中职(中专)招生。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凡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全部预录入到县职业中学。有意就读县外中职学校的考生,按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nxjyks.cn/contents/ZZZZ/)公布的中职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扶贫专项计划”及我县实施“阳光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学校进行选择。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向广大考生和家长宣传招生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确保广大考生能准时参与各阶段招生录取,各初中学校要指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组织、指导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招生顺利进行。同时,在优质高中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