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乐昌市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乐昌二中、城关中学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有关考生及家长:
我市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第三批第二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但由于部分已被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有关高中报到,放弃就读该批次普通高中,导致该批次乐昌二中、城关中学尚有少量招生计划未能完成。为使更多考生有就读普通高中的机会,拟对符合资格条件且未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和录取时间
该批次学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4日8:30-16:30(7月24日16:30截止),录取时间为7月25日。
二、本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乐昌市城关中学:25人;
乐昌市第二中学:40人;
共计:65人。
三、征集志愿条件
韶关市户籍考生或者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韶府办〔2017〕16号文),考生中考成绩300分及以上。乐昌户籍在外省市参加中考且在此批次征集志愿前携带有关资料在乐昌市招生考试中心填报申请,中考折算成绩300分以上。
四、征集志愿程序
1.7月24日8:30起至7月24日下午16:30止,经查实未被录取且中考成绩符合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有资格重新填报志愿。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志愿,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2.征集志愿申请采用考生集中填报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户口薄到乐昌市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填报征集志愿手续。志愿表须由考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填写并签名确认。
五、注意事项
1.7月25日组织录取时,以考生填报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填报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的志愿。
2.已经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3.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填报学校在“乐昌市第二中学”和“乐昌市城关中学”两所学校中选择其中一所。
4.考生在填报志愿后,如未经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则本次填报的志愿无效。
5.考生五月份填报的志愿在本次征集志愿中无效。
六、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考生志愿情况分城关中学、乐昌二中志愿对考生按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录取考生报到时间
通过征集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于7月25日17:00时前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不再受理。
乐昌市招生考试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