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根据《河源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所有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必须在此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凡在此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下录取的高中新生,一律不给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据悉,市区(含市直、源城区、江东新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0分;
东源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33分;
和平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35分;
龙川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12分;
紫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1分;
连平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