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科目和时间安排
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初中阶段的国家课程,安排在初中阶段相应年级学科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书面考查与动手操作考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课程考试科目。共十一科,分别为政治(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满分100分,按80%比例折算)、化学(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体育(40分)、历史(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生物(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地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信息技术(满分100分,折算最高分为20分)。
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3日至16日。具体安排为:
2016级学生参加地理考试;2015级学生参加历史、生物和信息技术考试;2014级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政治考试。
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七科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其中,政治科目实行开卷考试,英语听力使用光盘。
体育科目的考试,由各县市区根据烟教〔2003〕96号文件要求组织。考试内容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自行确定。
地理考试放在初二年级进行,历史、生物和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信息技术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
实验操作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三科,生物实验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
艺术素质测评。我市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代替音乐、美术考查,测评成绩作为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参考,待条件成熟后,测评成绩再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艺术素质测评由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测评办法见《烟台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意见(试行)》(烟教发〔2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