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出台2018年全市普通中学招收优秀运动员意见。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积极备战省十九届运动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优秀运动员招生力度,积极申报优秀运动员招生计划,积极为我市备战省十九届运动会的优秀运动员畅通升学通道。想报名的,5月15日前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
哪些孩子可以算优秀运动员?
初中有相关运动员成绩
市教育局明确,优秀运动员须为在初中阶段(集体项目一般要参加两年或参加省级以上竞赛一年,且至少一次是主力队员)参加县级(即县、县级市、区、市直级)及以上阳光体育竞赛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在籍在校学生:
1.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运动员。
2.代表扬州市在省体育局注册并参加省级及以上(由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非表演项目)获得录取名次(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运动员。
3.参加市级(由市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年度阳光体育竞赛获得录取名次前三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运动员。
4.参加县级(由县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年度阳光体育竞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第二名)的学生运动员。
优秀运动员录取文化有什么要求?
中考须升学总分的60%以上
市教育局表示,高中阶段招收优秀运动员的学校,按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优秀运动员计划与艺术特长生计划不超3%;申报足球项目招生计划较多的学校,经批准可适当增加)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招收优秀运动员的项目、人数,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初中阶段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今年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考试且成绩达到升学总分的60%以上,各招生学校在运动员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此项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优秀运动员的运动成绩自定资格线,并在优秀运动员招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体育运动成绩特别优秀且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称号或代表扬州市在省体育局注册并参加省级及以上(由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非表演项目)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运动员(含我市开展的其他奥运项目),经招生学校申请、当地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分数,但一般不得低于升学总分的50%。
招收优秀运动员计划须经审批后学校方可向社会公布和组织专业测试。
优秀运动员申请时间?
5月15日前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
5月15日前,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填写《扬州市招收优秀运动员申报表》一式三份,并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学生所在初中学校校长室。
5月18日前,各有关初中根据有关学生的条件及申请向拟招生学校校长室推荐。
各招生学校须根据当地教育局审批的今年招收优秀运动员计划,根据本校招收运动员的办法,对拟招收运动员的运动成绩进行专业测试(须由当地教育局和学校纪检部门或纪检负责人共同监督并全程录像备查)后,并于5月31日前将合格名单报当地教育局。
各地教育局按照招收优秀运动员有关规定,对各招生学校拟招运动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当地教育网公示一周后,于6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将具备优秀运动员资格的名单在《扬州教育网》公布,同时书面通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招生学校。
对符合优秀运动员资格、中考成绩达到相关规定的学生,由当地中招办统一录取。入学前,各招生学校须与优秀运动员及家长签订专业训练及参赛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校运动队训练并不能代表学校参加相关体育比赛的学生,一律取消所享受的优秀运动员照顾待遇,并按升学当年普通生招生录取政策予以转学、退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