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沪教委基(2011)5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警阶段学校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该考试性质为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试对象
九年级在籍学生均需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写字等级考试。考试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第,成绩记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市收研室要求统一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记入《上海市学生龙长记录册》,井注明“补考”字样。
三、考试日期和地点考试
时间:2017年12月1日(周五)下午3:00-4:00
考试地点:学生就读学校。
四、考试内容
每位学生完成一份毛笔字书写试卷和一份钢笔字书写试卷。
五、考生须知
1、考试要带的文具
(1)两支钢笔。钢笔宜灌注蓝黑墨水或黑墨水。
(2)毛笔、砚台、墨(墨汁)旧报纸或羊毛毡、镇纸、盛水器皿、抹布、垃圾袋。
2、试卷用纸,贴有专门标签只发一份,写坏了不再补发。
3、在书写纸规定的区域内填写学校、姓名、考场代码、座位号、学籍号等言息,先完成毛笔书写,再完成硬笔书写,写好的大楷纸和宣纸晾干后方可叠在一起,书写用纸被墨污或撕破等不能调换。
4、遇到写错字怎么办考试时不准使用修正液和橡皮。为了防止写错字,请考生拿到试卷后先把书写的内容仔细看一遍,考虑一下整篇的章法,然后动笔。万一写了错字,也不要用钢笔(毛笔)去涂抹,就在错字旁边重新写一个。出现写错字会扣分数。
5、考试期间及考试后注意教室、楼道及卫生间等处公共卫生,毛笔一律带司家进行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