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总分为110分,其构成权重分别是基础指标40%,学业指标50%,发展指标20%,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山东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发布,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将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测评结果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作为中考、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具有普通高中学籍在校学生的测评结果要按照一定权重计入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据了解,测评指标分为三方面。其中,基础指标测评包括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学业指标测评分为笔试和现场测试。笔试要兼顾理论知识与艺术欣赏两项内容。例如音乐学科必须做到视听内容与卷面基础知识内容相结合,美术学科必须做到作品欣赏与卷面基础知识内容相结合。现场测试以学生艺术学科能力的技能展示方式进行测试。发展指标测评包括校外学习和艺术特长,通过学生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和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的某一艺术项目的特长,以及参加校级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生艺术比赛(展演)活动获奖情况。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总分为110分,其构成权重分别是基础指标40%,学业指标50%,发展指标20%,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中的二级、三级指标权重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配。
《意见》要求,各市出台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在2017—2018学年下学期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