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说明:
一、符合报考条件,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且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补录。
二、各初中校于7月31日将《北京考试报》第10期中招特刊及补录考生登记表发给未录取考生。
三、参加补录的考生于7月31日至8月3日持补录考生登记表、准考证和体检表选择一所补录学校前往办理补报手续。
四、贯通项目学校补录报考资格、最低分数线均与《招生简章》要求相同。补录已完成计划的招生地区的考生,其分数须达到该招生地区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分数。
五、补录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内容详见《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
参加补录的五年制高职学院名单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补录计划数 |
1 | 800008 |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 9 |
2 | 800010 |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