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打通招生第一批次计划844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608分(总分一,不含体育中考分、中考加分)。根据录取规则,各校控制分数线为(凡遇控制分数线同分,则依同分规则处理):
越城区↓
绍兴一中651
阳明中学626
稽山中学 619
柯桥区↓
柯桥中学633
鲁迅中学640
鲁迅高级中学619
上虞区↓
春晖中学641
上虞中学614
城南中学608
二、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打通招生第二批次计划895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69分(总分一,不含体育中考分、中考加分)。根据录取规则,各校控制分数线为(凡遇控制分数线同分,则依同分规则处理):
越城区↓
越州中学573
高级中学593
柯桥区↓
越崎中学600
鉴湖中学588
钱清中学581
豫才中学570
上虞区↓
崧厦中学584
东关中学576
丰惠中学569
小越中学569
三、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区内招生第一批次计划914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37分(总分二,含体育中考分、中考加分)。根据录取规则,各校控制分数线为(凡遇控制分数线同分,则依同分规则处理):
绍兴一中674
阳明中学655
稽山中学645
越州中学小班637
高级中学小班647
四、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区内招生第二批次计划1584人。根据录取规则,按总分二(含体育中考分、中考加分)录取,各校控制分数线为(凡遇控制分数线同分,则依同分规则处理):
越州中学563
高级中学604
注:同分规则:遇学校控制分数线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和得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单科得分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