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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马鞍山中考政策加分申报审核工作开始

发布时间:2017-05-15 16:12:05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记者5月13日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中考政策加分申报审核工作已经开始。

此次中考照顾加分的共包括六类考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这六类考生分别是《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侨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国外定居的)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马鞍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7号)有关规定执行。

据介绍,已在我市中考报名的考生申请加分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其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侨眷”,须提供市及以上侨务办公室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台湾籍考生”,须提供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烈士子女”,须提供“烈士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县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县及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原件;“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须提供援疆和援藏派出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军人子女”,须提供马鞍山军分区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5月10日—5月15日,考生须到所在学校(报名点)申报,签订《2017年马鞍山市中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报名点)工作人员现场初审申报材 料;符合条件要求的,予以登记并留存“承诺书”和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烈士证书原件当场退还);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予以说明原因并退回有关材料。5月18日前,市县考试机构和基教科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在本级网站上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及其加分分值须于5月25日前报市考试院。

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对在申报和审核工作中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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