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市初三学生体育考试须知
一、考生按学校通知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持2017年大连市初中学生体育考试准考证(成绩登记表)及身份证进入考点、考场,到检录处检录,检录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好准备活动(考前身体不适,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迟到的考生和丢失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不得穿跑鞋参加考试。
二、考生掷实心球时,考生要站在起掷线后(起掷线使用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投出瞬间,双脚可有腾空动作,但落地时不得踩线(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支撑脚不动,另一只脚可向前缓冲一步或空中双脚交叉换步,但不得踩线;如两脚左右开立,可双脚腾空,腾空时将球投出,落地时不得踩线)。考生要将球投进沙坑或规定范围的平地有效,投掷犯规成绩无效,3次均犯规,则该项成绩为0。
三、考生做引体向上动作时,要求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额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终止测试。没按标准动作完成的不予计数。
四、考生做仰卧起坐动作时,要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双手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越膝关节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到垫面。测试人员发出开始(或吹哨)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动作不符合要求的不计个数,包括双手未交叉、下落时双臂未展开、交叉手背未触到垫面、臀部离开垫面、两肘未触及或未超过膝盖等。
五、考生测试1000米(800米)跑时,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轻微犯规一次警告,第二次犯规则该项成绩为0;严重犯规一次,则该项成绩为0;抢跑两次该项成绩为0。对多次出现故意犯规现象学生所在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六、每测试完一项,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自己的测试成绩有疑义,必须在听到考务人员报出成绩后当场立即提出,过后、异地均不予受理。对提出疑义的考生,经考务人员答复仍不满意,经考场负责人商议后同意,可于考生所在的分组考试时间段(上午或下午)考试结束前,重新对两个项目补测一次,并以重新补测的成绩作为考试成绩;若考生不选择重新补测,则当时测试的成绩有效。考生无故不签字的,当时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七、补考:因身体不适等原因造成考试成绩受到影响的初三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属实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给一次补考机会,其考试成绩以补考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