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教育局《2017年长沙市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对口直升生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总共推荐78名表现优秀、全面发展、学科成绩突出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免试直升湖南师大附中及本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17年对口直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校行政、教务处、年级组和教师代表等组成,选拔推荐工作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
组 长:晏荣贵 钟慧莉
副组长:张迪平
成 员: 胡 惠 屈雪辉 谭 伟 张 丽 梁 平 胡田超 胡平新 王 超 胡海军 黄 坚 彭 伟
宋 珍 罗煦洁 吴 菲 胡 勇
纪检小组
组长:张 志
成员:牟智琳 左文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完全自愿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录取的原则。
三、对口直升生资格
1.在我校就读三年的应届九年级学生。
2. 就读三年中思想政治表现优秀,未受过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3. 就读三年中每学期体育测试成绩均达合格以上。
4. 在附中教育集团组织攀登杯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 八年级集团两次联考和九年级六次阶段检测总成绩平均分进入年级前160名。
四、指标分配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在我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市教育局规定的直升生比例5%对口直升湖南师大附中,5%对口直升本校。
五、推荐程序
1.计划下达
4月27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对我校符合资格的毕业生下达对口直升生计划。
2.宣传发动
(1)4月27日,公布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及本校的对口直升生指标数,各班组织学生学习《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2017年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
(2)4月28日所有符合直升资格的学生自行申报,由学校进行初步审核,公布入围学生名单。
3.综合测评
年级组对学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测评。
4.学校审定
(1)教务处对学生的原始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2)4月27日对初步入选的学生综合测评分数进行统计与排序,按照文件规定的人数确定直升生入围名单。
(3)4月28日学校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口直升生名单。
5.张榜公示
4月28日5月1日,学校在校内公示对口直升生审定名单。
6.志愿填报
(1)5月5日8:00,学校下发《2017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
(2)5月6日9:0010:30,学生及家长填写《2017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
(3)5月6日11:00之前,学生将《2017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签名确认。
(4)5月6日12:00之前,班主任将收齐的《2017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交给年级组吴菲组长,吴菲组长签名确认。
(5)5月6日15:00之前,吴菲组长将收齐的《2017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交给教务处谢璠老师,谢璠老师落实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7.汇总上报
5月8日17:00前,学校将《2017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汇总名单》(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和《2017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8.网上公示
5月18日20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对口直升生录取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上公示(www.csedu.gov.cn),5月24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发放对口直升生录取名册。已被录取的对口直升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毕业考试,且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六、工作要求
1.对口直升生的推荐录取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特别关注,学校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对口直升生计划,在校内进行对口直升生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
3.对口直升生的录取工作以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依据,不再举行对口直升生招生考试。
4.学校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直升或放弃直升,不以许诺优惠条件跟学生或家长签订其他协议。
5.学生和家长填写《2017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上交学校确定直升后,不得再作更改。
6.在对口直升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直升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