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招办: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下列人员可以报名:全市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社会同等学历人员。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初中初一、初二学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审核: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学籍由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报名工作由市、县(市、区)招办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招办要与学籍管理部门做好对接工作,考生信息务必与学籍管理系统中信息一致。各县(市、区)招办要及时通知各有关学校上报以下材料:1、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名册(加盖审核印章)和相应的电子文档。2、考生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户口簿内页复印于一张A4纸上,加盖派出所公章,下同)。3、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具体加分政策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盐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的通知》(盐教发[2017]8号)执行。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各省辖市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凡未在当地取得应届初中学籍的学生,均确定为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本市内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中考,并在学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参加该区域高中学校录取;学籍所在县(市、区)和户籍所在县(市、区)不一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读高中的,考生和家长必须在中考报名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17年盐城市中考报名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录取申请表》(考生户籍证明材料粘贴在申请表后,此表一式四份),经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回户籍所在地招办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参加录取,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不可以再回学籍所在地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和参加录取。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回本市就读高中的,必须在中考报名前办结转学手续,方可在我市报名、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填报志愿和参加录取。
市区(含城南新区、开发区)、亭湖区乡镇的考生经学籍审核后一律到亭湖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须持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与收费标准
报名时间为4月23日-28日。报名时,考生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门9元)。查字典中考网上阅卷工作集中到市进行,县(市、区)上解到市的报名考试费为每生36元。
三、考生自然信息的采集与准考证的编排
中考报名考生自然信息应严格按下发的中考报名程序信息标准进行采集,各字段信息采集必须做到真实、全面、准确、规范。考生的建档号具有唯一性,必须按规定编制,建档号的前四位是考生所在县(市、区)学校的代码,后四位是考生流水号。往届生建档号的编排标准是前四位的第一位是县(市、区)代码,第二位到第四位是999,后四位是报名流水号。非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建档号的编排标准是前四位的第一位是县(市、区)代码,第二位到第四位是888,后四位是报名流水号。报名不分普教类和职教类,报名结束后,由县(市、区)招办按考生建档号随机编排考场、生成准考证号,打印、发放准考证。考生准考证号码按八位数编排。第一位数为县(市、区)代码(同建档号第一位);第二、三位数为考点代码(考点代码由县(市、区)自行编排,原则上从01起连号起排);第四、五、六三位数表示考场代号;第七、八两位数为考生座位号。
四、报名信息汇总上报
各县(市、区)招办在接收报名数据后要及时汇总并编排考场,设置考点,将《2017年中考统考报名情况统计表》、《2017年中考考场数及试卷答题卡袋数申报表》和《2017年中考考点申报及考区、考点组织领导情况表》于5月8日前报市招考中心。
中考报名工作是整个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考生的资格审查、学籍和户籍审核直接决定其志愿填报和录取资格。中考报名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市、区)务必要做到规范、有序、准确、及时,认真组织好、宣传好、安排好、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特别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户籍与学籍不一致考生报名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晓、明了,审慎选择。各地要把握好报名材料审核、信息汇总、考点设置、考场编排及报名信息上报等工作节点,以免因延误而影响我市中考整体工作进程,确保我市中考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