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与学制
培养目标:按照择优录取、公费培养、考核招聘的原则,为主城九区之外的区县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培养一批师德好、业务精、有专长的专科层次男幼师。
培养学制:5年。
培养高校与招生计划
培养高校和招生计划根据当年文件执行。2017年公费男幼师培养工作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承担,计划招生77人。与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一并下达。
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教师职业,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参加重庆市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以参加中考体检结论为准)。
招录程序
1、报名登记
按照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别报名登记。报考男幼师公费培养的初中毕业生,自愿选择填报男幼师类别,可兼报普通高中,联招区县的可兼报联招。
2、志愿填报
凡报考男幼师的考生,应与报考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考试的考生,同步登陆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填报志愿,同时选择签订协议区县。
3、考试阅卷
考报考男幼师的考生,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考场设置和阅卷均按照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考试规定进行统筹安排。
4、择优录取
择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填报的志愿,参照联招录取最低送档分数线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5、签订协议
签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与有培养计划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和培养院校签订《重庆市公费男幼师培养协议书》。
6、入学审核
入培养学校对录取考生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将审查合格名单反馈给相应定向培养计划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并上报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备案,作为学生毕业后实施招聘的依据。
培养管理
1学籍及证书
①13年级注册为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45年级注册为高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籍。
②第六学期学生完成高中阶段理论课学习,需要通过转段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转入高职院校继续专科阶段的学习。转段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阶段的学习,达到中师毕业要求的学生,可颁发中等师范教育毕业证书。
③对修完五年规定课程且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高职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对未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转段考试
学生在第六学期参加转段考试。转段考试包括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试两个方面,纳入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