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什么是分配生?
分配生也称指标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初中学校招生,分配生名额将统一公示。分配生占公助生的80%。主要根据初中学生的人数等因素来分配各校分配生名额,这也是公助生的一部分。
问题二:分配生占公助生的80%是什么意思?
2016年,石市将市区范围内19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80%,依据本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
问题三:分配生怎么分配的?
在分配生比例上,1中、2中、2中西校区、15中、24中、师大附中等6所学校面向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其中市1中、15中、师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开发区初中学校和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30%分配到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除外)、新华区初中学校;市2中、2中西校区、24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除外)、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开发区初中学校和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根据教育局的规定分配生的比例是由中考参考人数来决定的。
问题四:分配生可下浮50分是什么意思?
假设一所重点高中的统招线是610分,根据政策,一所初中学校560分以上的学生就都具备了参加这所高中分配生名额竞争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所学校所有560分以上的学生都成了分配生。因为这所高中分配到初中的分配生名额是有限的,所以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志愿按照成绩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
问题五:分配生录取办法是什么呢?
2016年市区共有19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包括:石家庄1中、2中、4中、2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石家庄外国语中学、一中东校区、师大附中、。
录取办法为: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所填报志愿,确定每所学校统招生分数线。按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第二次统一录取。
问题六:什么样的学生有享受分配生的资格?
初中毕业生作为分配生时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
(三)升学总分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