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
1、2016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2016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共设三个批次。
提前批次:特长生设一个志愿,足球特长生设2个志愿(省、市示范高中各一所)。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含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设A、B、C、D共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及美佛儿学校、私立行知高中和蚌埠禹王学校四所民办高中。设A、B、C、D共四个平行志愿。
2、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分配指标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在第一批次中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分配指标志愿。
3、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所辖初中学校的志愿填报登记。各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学校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信息。学生志愿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涂,他人代填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违背本人志愿填涂志愿表。
4、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统一使用《2016年蚌埠市高中阶段报考志愿预填表》(见附件2)。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分数及考生成绩分档表公布后,考生在学校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以《网上志愿确认表》为最终志愿,考生本人及监护人须在该表上签字确认,此表由学校收齐盖章后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封存。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志愿一旦填报,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更改。
5、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别于公办学校,考生报考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美佛儿学校、私立行知高中和蚌埠禹王学校志愿前,须分别向四所学校详细咨询收费等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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