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初中学校:
为做好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加快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信息化的进程,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于3月16日开始报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本市户口的初中毕业生;本市就读并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地市户口初中毕业生;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初中毕业生;在我市九年级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要求
(一)本市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下发电子学籍的名册办理集体报名。
(二)历届的初中毕业生凭户口本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号码,到各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屯溪区历届毕业生到屯溪四中报名)。凡已取得高中阶段学籍(含高中、中职)的考生不得再次报考。
(三)在本市就读,户口为非学籍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地报名的,凭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需加盖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户口本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体育、理科实验考试报名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若本人申请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的,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学籍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含省示范高中)和全市各民办高中学校,不得再申请返回原户籍地公办高中学校录取。
(四)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申请回户籍地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凭学籍所在学校证明(需加盖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户口本及复印件到各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市直到屯溪四中报名点报名)。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若在当地参加中考,就不能参加本地公办高中的录取。
(五)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并在流入地参加考试并录取,也可按本人意愿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并录取。
(六)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有以下情况的:
1.已被中职学校正式录取(正式入籍,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初中毕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
2.未被中职学校正式录取并且未享受免学费政策、报考五年高职学校和全省统招三年制中专的,必须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
三、指标到校资格认定
凡考生(随迁子女除外)初中阶段未在其它学校借读,截至中考时一直在现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二年(从2017年开始需在现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并在现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具备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报考资格。各报名学校要做好指标到校生资格审查工作。
单报名考生指标到校资格参照上述要求,由其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认定并出具证明,加盖学籍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后有效,考生在报名同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具体名额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分配。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今年中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工作由市、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各报名点具体实施。由市招考办统一导入学籍信息,各报名点直接通过“黄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http://zk.hsedu.cn:8080/)对本校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增删改维护。维护前后如需变动,须书面报经基教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报名信息校对。区县招考办审批完成后,报名点由系统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对表,交考生本人或家长签字确认,统计修改信息并报区县招考办,由区县招考办统一核实后进行修改并提交市教育局招考办审核。
(三)电子摄像。市招考办根据区县上报数据统一生成准考证号并下发至区县,各报名点学校按照准考号于3月28-29日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所采集考生照片须按身份证照片要求(头像占照片尺寸的2/3),确保图像清晰,比例适中,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
(四)体育选项填报。考生在电子摄像时,须选定体育考试选考项目,报名点随即打印纸质表格供考生签字确认。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凭材料进行申报。
(五)数据上报。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及报名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报名数据准确。3月19日前,各报名点通过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将本校中考报名数据上报到区县招考办,同时报送体育免考、理科实验免考等材料。3月25日前,区县招考办通过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将本区县报名数据提交市级审核。4月15日上午,各区、县招生办将中考所需试卷、听力磁带数量(见附件3)及考生报名数据表(见附件5)报市招考办;市直初中将本校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及体育考试免考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至市理科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领导组审批。逾期未报,责任自负。
(六)考号编排。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文化课考试及录取等实行考号唯一、一号多用,继续采用省定12位编排规则,由市教育局招考办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统一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