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
一、考试依据
山西省初中毕业生化学学业考试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化学课程标准》)为依据,全面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达到课程目标所规定要求的程度,为确定学生的初中化学学业水平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
二、命题要求
命题必须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遵循《化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目标要求,着眼知识和技能,关注过程和方法,体现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命题的立意要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让学生从化学的视角去观察自身周围的世界,从化学与社会的相互作用中体会、感悟学习化学的价值。渗透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同时注意考查学生能否运用科学的物质观与价值观解释和说明常见的化学问题、认识与化学有关的社会问题。引用实际问题时要注意兼顾问题的科学性、真实性和试题对材料的简约性要求。避免标签化和形式化。
注重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考查。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中考查考生的理解程度与应用能力。通过设置实际问题情景,考查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知识点的简单记忆和重复。引导教学促进学生的有意义学习。
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载体,既考查学生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又考查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关注学生运用科学方法、设计实验方案、解释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等过程。试题的设计不仅在形式上要有新意,而且在答题要求方面应能充分反应学生的思维品质。渗透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教育。避免将科学探究分解为生搬硬套的知识和按部就班的程序进行考查的倾向。
计算题的命题要在基础性、应用性和综合能力考查上把好关,要体现与生产生活的密切联系,难度应与《化学课程标准》的要求相适应。避免把难点设在数学上。
三、考试内容
考查内容应以《化学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为依据,重点考查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基本过程和方法,运用化学知识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化学、社会和技术相互关系的理解等。
根据《化学课程标准》的要求,化学学科学业考试的考查内容包括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发展和科学探究五个方面。以上各个方面的具体考查内容、考查要求参照《化学课程标准》执行。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闭卷、书面作答的方式;考试时间,与物理合卷共150分钟;试卷满分,理科综合共150分,其中化学部分占70分。
2、试卷结构:试卷分为卷Ⅰ和卷Ⅱ,其中卷Ⅰ为选择题,卷Ⅱ为非选择题。卷Ⅰ使用机读答题卡答题。化学部分单项选择题答案填写在机读答题卡上。
试卷总题数控制在18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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